中共廣東省委黨校(廣東行政學院)是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政府直屬的正廳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培養黨員領導干部和理論干部、培訓公務員、培養公共管理人員和政策研究人員、開展社會科學研究和決策咨詢的職能。學校現有廣州市越秀區、花都區兩個校區,總面積近300畝,現有教職員工369人。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適應校院事業發展,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制定以下公告。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一)崗位及人數:
公開招聘27名專業技術崗人員(含教師崗14名),詳見《中共廣東省委黨校(廣東行政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教學科研人員職位表》(附件1)。信息源:免費招聘網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
(二)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信息源:免費人才網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
2、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團隊合作意識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985”、“211”高校和中央黨校、中國社會科學院應屆畢業的全日制研究生以及“985”、“211”高校畢業的全日制本科生(詳見附件1);
4、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0年12月29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12月29日后出生),學士學位或者大學學歷并具有專業技術中級職稱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2月29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6、專業基礎扎實,研究生要求科研能力較強,博士研究生要求在國家核心期刊(即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發表至少2篇學術論文,碩士研究生在國內公開發行的刊物(具備cn刊號)上發表學術論文1篇以上(含1篇)。
7、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詳見附件1)。
8、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應聘。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財政核撥事業編制,試用期間和正式聘用后按國家、省有關政策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相應薪酬待遇。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16日。
(二)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應聘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填好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及《個人簡歷》(附件3)電子版(須附照片)發送到我校院公開招聘工作郵箱(gddxrsc2017@163.com),并在郵件主題及附件注明“招聘崗位代碼+姓名”,如“j01+張山”。我校院在收到報名材料后,將回復郵件確認。如應聘人員在報名后3個工作日內仍未收到回復郵件,須聯系我校院人事處進行咨詢。
(三)報名要求:
1、每位應聘人員只可報考1個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應聘人員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一致,不接受相近專業報考。
2、應聘人員要如實、準確填寫個人報名材料。對提供虛假材料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取消聘用,并依法追究責任。
3、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員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4、落實回避規定要求,凡與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的秘書、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以及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
5、報名截止后,初審合格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比例不低于3:1方可開考。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相關信息將在校院門戶網站主頁及時發布。
(四)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中共廣東省委黨校(廣東行政學院)人事處
地 址:廣州市建設大馬路3號
郵政編碼:510050
聯系電話:020-83122214、83122713
電子郵箱:gddxrsc2017@163.com
(五)資格初審:
我校院人事處根據招聘的資格條件和收到的應聘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人員名單以及領取準考證的相關事宜將在我校院門戶網站主頁公布。準考證與身份證共同作為筆試、面試、體檢環節的憑證,證件不齊的不得參與上述環節。
四、考試
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未按時到達考場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考生,視為放棄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作答形式,以黨的基本理論、黨史黨建及應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作為筆試內容,主要測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崗位所需工作能力,不指定參考書。筆試嚴格執行公開招聘考試紀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績和應聘資格。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成績和查分。筆試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校院門戶網站公告筆試成績。考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以在成績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下載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附件4),送我校院人事處申請查分,每個考生只能申請一次。查分的范圍限于:(1)主觀題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的;(2)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3)有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我校院人事處收到查分申請后,將在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成績的,我校院將更改公布的成績,并通知因成績更改受到影響的考生。
3、進行資格復審,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公布無異議后,根據各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3: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確定面試人選,不足入圍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持以下材料,按校院網站公布的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復審的材料包括:(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及《個人簡歷》原件各1份;(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應屆畢業生持學校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持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應聘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及社保清單等),應聘人員屬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正式工作人員的,還應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書面證明;(4)學習經歷(從大學開始)及發表學術論文、參與課題、獲獎情況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發表論著的需提供論著所發表期刊或著作的原本,其中碩士及博士研究生須指定一篇本人專業代表作并提供復印件(博士研究生指定的代表作如非發表于核心期刊,請另行提供兩篇在核心期刊發表的學術論文復印件);以及本人參與教學和社會實踐、專業特長等方面的相關證明材料;(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張(與網上報名時所用的照片一致);(6)報名條件要求為中共黨員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通過的,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校院在筆試合格人選中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并進行資格復審。
參加面試人員及面試時間、地點將在復審結束后在校院門戶網站主頁公布。
(二)面試:
1、面試方式。教師崗位(招聘崗位代碼:j01-j12)的面試采用試講加提問的方式進行,試講內容為本專業理論實踐及研究成果,考生可自選題目,每人試講30分鐘。試講結束后考生回答評委提問,時間約為15分鐘。其他專業技術崗位中,招聘崗位代碼為z01-z08、z11、z12的十個崗位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招聘崗位代碼為z09、z10、z13的三個崗位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加實際操作測試的形式進行,主要考查考生的個人綜合素質和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2、面試組織。考生須憑身份證原件與準考證在面試前30分鐘到達候考室,統一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結束后,面試評委小組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考生需在面試成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面試成績為各評委所給分數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3、面試成績。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
(三)考試綜合成績與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成績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綜合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者,不列入聘用范圍。
根據各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并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校院門戶網站公布名單。
五、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體檢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和《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有關要求進行,由我校院統一組織,費用由我校院負責承擔。體檢人員須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時到達指定地點集中。對于證件攜帶不齊或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的體檢人員,按自動棄權處理。
(二)考察: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進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考察。
六、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經我校院委會議確定為擬聘人選,名單通過廣東組織工作網和校院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遞補。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選,由我校院按有關規定報批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放棄聘用的或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不再遞補。
七、有關情況說明
(一)應聘人員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2017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均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應聘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對未能按時畢業并取得學位者,或所取得的畢業證書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列為擬聘人員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獲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期間最初十二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有關招聘事項、招聘考試成績、聘用結果等,可登陸中共廣東省委黨校(廣東行政學院)網站(www.gddx.gov.cn)查詢。
(六)本招聘公告由我校院人事處負責解釋,招聘工作由校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監督電話:020-83835024、83122703。
原標題:中共廣東省委黨校(廣東行政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教學科研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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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共廣東省委黨校(廣東行政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教學科研人員職位表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3:個人簡歷
4:考生查分登記表
中共廣東省委黨校
廣東行政學院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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