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結合教學和管理工作需要,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以下簡稱泉州醫高專)決定開展第四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學歷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計劃招聘25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2016年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第四次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博士研究生學歷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和《2016年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第四次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學歷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2)。
特別說明:按《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引進辦法》(附件4)享受相應待遇。其中應聘崗位代碼為03、08的崗位年齡放寬至45周歲,享受的待遇可實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議”。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信息源:免費招聘網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信息源:免費人才網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現役軍人;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⑤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⑥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具體條件要求
1.崗位最高年齡要求為35或40或45周歲的,即須在1980年12月22日或1975年12月22日或1970年12月22日后出生。
2.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和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31日。
3.符合報考條件的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征得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
4.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以及取得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相關學歷的人員,其學歷認定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5.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6.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符合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準予報考。考生所學專業與所需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考生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為準。考生的專業、學歷和學位條件三者之間需一致。
7.報考人員被聘用后須與泉州醫高專簽訂五年以上的聘用協議書。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
報考者須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3)一式一份,提供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片1張,并提供身份證、高中畢業后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以及主要學術水平或業績成果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中,未正式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應提供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就業報到證的2017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的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地點: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人事處(泉州市洛江區安吉路2號圖書信息中心10樓);咨詢電話:0595-22136660。
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雙休日除外)。
2.信函報名
應聘者按照現場報名要求將材料(復印件)郵寄到“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區安吉路2號“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人事處”(郵編362000)。
信函報名時間: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13日(以收件郵戳為準)。
(二)資格審查
泉州醫高專人事處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并于報名結束后7天內,將資格初審合格者準予參加直接考核的名單在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網站(http://www.qzygz.com/)公布。信函報名者須于直接考核前一天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到我校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
報名者應認真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考核和聘用資格。
四、考核
(一)直接考核辦法
采取直接考核辦法,根據崗位性質采取談話方式對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業務水平、科研能力等情況進行考核。
考核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線為70分,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聘用。考核成績于直接考核結束后在泉州醫高專網站發布。
(二)直接考核時間
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體檢
根據招聘計劃數,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由我校人事處統一組織體檢,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標準執行,其中身高需符合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參加體檢人員應按通知時間準時參加集中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體檢不合格者可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女性報考者因懷孕等原因部分項目不能參加體檢的,可申請延期體檢,但應與學校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復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察對象屬于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的,應于考察時提供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辭職證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需配合泉州醫高專做好檔案調轉及審查工作,檔案審查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并在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網站進行為期七個工作日的公示。擬聘用人選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經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由泉州醫高專按有關規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實行合同管理,享受國家事業單位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結果面向社會公示。
(二)直接考核及體檢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95-22136691。
(四)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主要通過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網站(http://www.qzygz.com/)向社會發布,報考者應隨時關注網站查看有關招考信息。因未及時關注網上相關信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考生應完整、仔細閱讀本通告后方可報名。因未完整、仔細閱讀本通告相關規定而影響應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6年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學歷工作人員通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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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第二次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博士研究生學歷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
2016年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第二次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學歷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xls
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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