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有關規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號)和《關于轉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號)等的要求,汕頭市殘聯直屬事業單位汕頭市特殊教育學校因教學工作需要,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5名,現公告如下:
一、單位情況簡介
汕頭市特殊教育學校是汕頭市殘疾人聯合會管理事業單位,公益一類,正科級。主要任務: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執行國家特殊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承擔視障、孤獨癥、腦癱、智障等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和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工作;承接7周歲以上殘疾兒童、少年搶救性聽力語言康復訓練;承擔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對象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汕頭市特殊教育學校2018年公開招聘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學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7.2014、2015、2016年經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已被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及要求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獲聘人員在所聘單位任教滿5年(含試用期)方可調動。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8年8月6日-8日。
報名地點:汕頭市殘疾人聯合會辦公大樓一樓(汕頭市長平路89號長聯大廈)。
(三)報名程序
1、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寫《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3)本人畢業證、學位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4張;
(5)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6)2015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8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等對象,報名時需提供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等材料。
2、資格審查:由市殘聯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考者發放報名回執。
3、發放準考證
2018年8月中旬,屆時提前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具體領取準考證時間及地點。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考者須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證原件(委托他人代領的,須提供報考者及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及報名回執,到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
2、2018年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須于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2018年8月8日)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2018年8月8日)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3、報名人員應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善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考試資格。
4、2015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8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等屬政策性加分對象,須在報名期限內提交省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等材料進行加分資格審核,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滿分各100分。
(一)筆試。
1、筆試內容: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教師法等基本知識。
【筆試資料】2018年教師招聘考試權威絕密資料
(1)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主要測試應試者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有關知識和能力;
(2)教育法和教師法,主要測試應試者對法律規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和受教育者的權利、義務等,以及對法律規定教師的權利、義務和有關教師管理等內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筆試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
2、筆試組織形式: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應試人員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3、筆試時間、地點及須知。考試時間為90分鐘,具體時間安排、考試地點及有關事項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4、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屬政策性加分對象的,包括2015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8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市選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含農村社區)擔任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助理或村(居)委會主任助理,筆試成績加5分。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發布招聘公告網站發布。
應聘人員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下載并填寫《應聘人員查分登記表》,送市殘聯申請查分。每個應聘人員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分數核查的范圍限于:
(1)主觀題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
(2)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
(3)有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
市殘聯應當在收到查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分數的,市殘聯將在3個工作日內更改網上公布的分數,并通知所涉及的應聘人員。
(二)面試:
1、面試對象的確定:對筆試合格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按招考崗位擬招聘人數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為: 1、y=2x(1≤x≤3);2、y=1.5 x+1(310)。其中,x代表擬聘用人數,y代表面試人數,y值按小數點后四舍五入取整數值。
2、面試人員名單的公布: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
3、面試時間、地點及須知: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4、面試方式:面試采取提問和說課的方式對專業技能進行測評,面試時間20分鐘。
5、面試分數低于60分的不得列為體檢對象。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依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考試總成績和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
五、體檢
(一)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二)體檢工作及標準
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教師人員體檢標準:《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體檢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三)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并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布。
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擬聘人選公示
對體檢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和有關聘用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兌現相應待遇。
九、其他事項
(一)遞補聘用。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二)本次公開招聘的公告、筆試成績、入圍面試人選、考試總成績、體檢對象、考察人選、擬聘人選公示等事項按規定的時間同時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strs.gov.cn/),汕頭人才網(http://www.strc.com.cn)和市殘聯網站(http://www.stcl.org.cn)公布。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本次公開招聘發布招聘公告期間,7月25日至8月5日期間的周六、周日正常上班,接受咨詢;
十、本次公開招聘由市殘聯組織實施
十一、本次公開招聘嚴肅公開招聘考紀考風,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十二、聯系部門、監督部門及電話
汕頭市殘疾人聯合會辦公室: 88611886
市紀委駐政法委紀檢組:88657557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88179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