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汕頭市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募公告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充實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力量,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募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2〕21號)、《關于下達2024年度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指標計劃的函》(粵人社函〔2024〕237號)等文件精神,我市決定公開招募54名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和困難高校畢業生優先的原則組織招聘工作。首先從困難高校畢業生中擇優聘用,剩余名額從其他考生中擇優聘用。
二、招聘單位、崗位范圍及崗位對象條件
(一)招聘單位及崗位數量
招聘單位為市、區(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全市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數合計54個,具體為:市直2個、金平區10個、龍湖區9個、澄海區8個、濠江區5個、潮陽區10個、潮南區8個、南澳縣2個。
(二)崗位范圍和工作職責
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是指市、區(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專門為高校畢業生設置的負責以下工作的崗位:
1.協助開展就業、失業登記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重點群體就業聯系跟蹤服務工作;
2.協助開展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創業服務等相關工作;
3.協助開展就業創業補貼申領發放工作;
4.協助開展公益性崗位、就業見習相關工作;
5.協助開展就業信息收集、調查和分析相關工作;
6.協助開展其他就業創業相關工作。
各區縣結合家門口就業服務圈建設行動,可適當安排2024批次服務人員參加就業驛站、零工市場等基層就業公共服務平臺工作。
(三)崗位招募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滿足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5.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
〔注:1.高校畢業生指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包括普通高等學校的全日制本專科畢業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碩士、博士畢業生。
2.畢業2年內是指以畢業證落款日期為基準起算至報名時2年內。〕
其中,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廣東高校或廣東生源畢業生(簡稱“困難高校畢業生”),應當優先招募:
1.屬城鄉困難家庭成員的(持有城鄉低保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特困職工證之一,或屬于脫貧人口家庭成員);
2.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
3.登記失業1年以上(含1年)仍未就業的;
4.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
三、崗位服務期限、工資及其他待遇
(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作為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與轄區招募的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明確崗位職責、考核管理機制等內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等事項按照國家勞動合同相關規定執行。本轄區有關于編外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主體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執行。
(二)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服務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服務期滿應終止勞動合同。崗位所招募人員未報到或服務時間未滿6個月因各種原因退出崗位的,可在候選名單中安排補招或重新招募。同一崗位的服務期限累計不超過2年,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除外。
(三)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待遇標準參照當地(縣級)事業單位新招聘高校畢業生的工資水平,服務期間按此標準執行。用人單位按照該待遇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發放工資,參加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服務期間不再疊加享受高校畢業生粵東粵西粵北地區就業補貼政策。
四、招募工作程序
(一)發布招募公告
應聘人員可通過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s://www.shantou.gov.cn/hrss/)、汕頭人社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網站查看《2024年度汕頭市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募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和時間
(1)報名方式:高校畢業生按選擇應聘的崗位到相應的市、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名。可根據本人意愿自主選擇招聘崗位,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具體招聘崗位及報名地點見附件1。
(2)報名時間:
①困難高校畢業生報名。報名時間:2024年9月11日至9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②其他高校畢業生報名。鑒于本項招聘實行困難畢業生優先招募,其他高校畢業生可參考公布的困難畢業生報名情況,自主選擇進行報名。報名時間:2024年9月23日至9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須提交資料
應聘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
(1)《2024年度汕頭市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報名表》(見附表,可到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
(2)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證書復印件;
(4)屬廣東高校或廣東生源的困難高校畢業生需同時提供以下有關證明材料:
①城鄉困難家庭成員,其中屬脫貧人口家庭成員的,由人社部門向鄉村振興部門查詢其脫貧人口身份,屬其他城鄉困難家庭成員的,需提供表明屬城鄉困難家庭的相關證件復印件或證明(包括有效的城鄉低保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特困職工證)和戶口本復印件;
②屬經殘疾等級評定機構評定為殘疾的,需提供殘疾人證復印件和戶口本復印件;
③屬登記失業1年以上仍未就業的,需提供戶口本復印件,登記失業情況由人社部門內部核查登記失業時間(將核查材料歸集到報名材料中),以報名時間為界點計算;
④屬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需提供戶口本復印件,就業困難人員身份由人社部門內部核查認定情況(將核查材料歸集到報名材料中),以報名時間為界點確定。
以上材料屬復印件的,需同時提供原件供審驗。所提交的復印件統一使用a4紙復印,并由報考人員簽名確認。
3.報名資格審查
①困難高校畢業生資格審查。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人力資源與就業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于9月20日前通過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對外公布困難高校畢業生報名情況。
②其他高校畢業生資格審查。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人力資源與就業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于9月30日前通過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對外公布其他高校畢業生報名情況。
4.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于10月9、10日到各報名點領取準考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優先聘用原則
考試招募工作實行筆試統一招考,同時設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職位分類計分排名,優先招募困難高校畢業生,剩余名額從其他考生中擇優招募。
1.若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困難高校畢業生人數等于招聘崗位人數,則該部分考生直接獲得體檢資格。
2.若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困難高校畢業生人數大于招聘崗位人數,則從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困難高校畢業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3.若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困難高校畢業生人數小于招聘崗位人數的,則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困難高校畢業生直接獲得體檢資格。同時,剩余崗位從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的其他高校畢業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四)筆試
筆試時間:2024年10月12日(暫定)。
筆試地點:汕頭技師學院金新校區(暫定)。
具體筆試時間、地點等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筆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全市統一命題制卷、統一考試時間。
筆試成績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若同一崗位報考者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試卷第一道題得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第一道題得分相同的則按第二道題,以此類推。
(五)體檢
體檢工作由所招募的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體檢工作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或放棄招募的,可從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困難高校畢業生優先招募原則和筆試成績排名高低依次遞補。
(六)考察
經體檢合格的擬招募人選,由所招募的用人單位組織考察,并將考察合格人選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促進科)。
(七)公示、培訓、聘用
考察合格的擬招募人選通過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擬招募人員按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
市、區(縣)人社部門按規定對擬招募人員進行培訓,培訓結束后根據人員情況及工作需要,安排招募人員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工作(含就業驛站、零工市場等基層就業公共服務平臺),并辦理聘用手續。
在同一招聘崗位名額招滿的情況下,若其他招聘崗位尚未招滿,可在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并愿意接受調劑的考生中按困難高校畢業生優先招募原則和筆試成績排名高低為序進行調劑。
以上招募各環節時間為初定時間,如有調整,以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的通知或電話、短信通知為準。
五、日常管理
(一)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服務期間的檔案接收、落戶按規定辦理,其黨、團關系直接轉至用人單位。
(二)支持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服務期間積極通過市場化就業、升學、參軍或考取機關事業單位等方式另謀職業。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在服務期間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予支持并依法辦理離職手續。
(三)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對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服務人員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日常管理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教育、業務能力培訓、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監督。用人單位要引導崗位服務人員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違反規章制度、工作紀律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服務期間原則上不得借調到其他單位幫助工作。
年度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年度考核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對考核優秀的給予通報表揚;對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四)各級人社部門要加強對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運作情況的跟蹤和監管,實行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實名制管理,動態更新和掌握人員增減變動和補貼發放等情況。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人員有變動的,用人單位應在相關手續辦結后1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六、費用問題
本次招募考試不收取費用。
七、注意事項
(一)招募工作由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籌組織并進行監督,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要求實施。
(二)報名人員提供的所有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或成績,已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效,并追究其個人責任。
(三)考試、體檢因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試或體檢資格,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四)報名人員在報名表所填寫的聯系電話必須真實并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如因聯系電話不暢通導致未能按時接到招聘工作的有關通知而耽誤參加考試、體檢、錄取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附件:1.2024年度汕頭市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招聘崗位目錄表.doc
2.2024年度汕頭市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報名表.doc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