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江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現面向全省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公開遴選職員。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精神,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一)綜合崗位(管理崗位九級)1名,負責會議記錄和各類文字材料的撰寫、整理、報送;負責中心和各部門的信息發布;負責各部門對外報表或臺賬的管理和匯總;負責黨務、團務工作;負責組織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等綜合性工作。
(二)綜合行政管理員(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1名,負責接待、消防安全、保衛、會議室調配使用、設備設施管理維護、員工日常用餐以及交易項目用餐預約登記、負責管理行政后勤事務,負責衛生、綠化和財產物資的日常管理等后勤事務工作。
二、應聘資格條件信息源:免費招聘網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
(一)綜合崗位(管理崗位九級)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信息源:免費人才網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
4.具備管理類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相對應學位的社會人員(即報考前已取得崗位要求學歷和學位證書的人員);
5.具備助理經濟師職稱;
6.中共黨員;
7.已聘專業技術崗位十二級或管理九級崗位3年以上,有3年以上文秘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期為2015年10月31日);
8.30歲以下(1985年10月31日后出生)。
(二)綜合行政管理員(專業技術崗位十三級)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
4.具備管理類大專以上學歷的社會人員(即報考前已取得崗位要求畢業證書的人員);
5.具備相關專業資格證;
6.已聘專業技術十三級或管理十級崗位3年以上,有3年以上后勤及內務管理工作經驗(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期為2015年10月31日)。
7.30歲以下(1985年10月31日后出生)。
三、對象范圍:省內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四、注意事項:
1.招聘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于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名。
2.省內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同意。
3.應聘者不得應聘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親屬擔任負責人員的事業單位秘書、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者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4.以下人員不得報名應聘: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人員;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
5.應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設定,由用人單位負責解釋。
五、應聘辦法
(一)招聘信息查詢
應聘者可登錄“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ldj.jiangmen.gov.cn)、“江門市人事考試院網站”(http://www.jmkszx.com)、“江門人才網”(http://www.jobjm.com),查詢招聘信息。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15年11月23日至25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3時至5時。應聘者須在上述指定時間內到江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地址:堤西路88號三樓333室)提交以下資料,辦理現場報名:
1.填妥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1,須正反兩面打印);
2.近期大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
(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
3.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計劃生育證明;
4.學歷證書。如學歷證缺失的,應聘人員應提供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認證材料。
5.現工作單位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
(三)報名要求
1.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如對所報崗位要求不清楚的,應聘者可在正式報名前向用人單位咨詢。
2.應聘者要誠信報名,所提交材料應當真實、全面、準確。對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漏填,以免影響審核。
(四)資格審核
用人單位于2015年11月23日9:00時至25日18:00時期間受理報名,用人單位在受理報名期間,對應聘者提交的資料進行現場審核,當場提出是否同意應聘的審核意見。已通過用人單位資格審核的應聘者,由用人單位發給準考證(參加考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遺失不補)。如應聘者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由用人單位告知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
六、考試
遴選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由江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采取面試(含專業技能測試)形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在發給準考證時一并通知。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于面試結束后當場向應聘者公布。面試低于合格線的應聘者不得納入聘用范圍。
七、體檢
面試第1名人員列入體檢范圍,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事業單位體檢流程、紀律、項目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表》、《體檢通知書》、《體檢結論告知書》、《復檢申請表》和《復檢通知書》樣式由江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供。體檢集中地點和注意事項由用人單位通知應聘者。
八、考察
用人單位須對通過考試且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按(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
九、遞補
出現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可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崗位應聘者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一)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
(二)考察人選不合格被淘汰,或放棄考察、錄用機會的。
十、資格復查及公示
體檢、考察工作最遲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完成后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復查。復查發現應聘者的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如發現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江門市組織的機關雇員考試、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經復審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在相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十一、試用及聘用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員持聘用通知書辦理報到、關系及檔案遷移、聘用合同簽訂等手續。聘用后,由用人單位組織試用,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聘用合同規范樣式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供。
十二、監督管理
應聘者、用人單位和有關工作人員有違反原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省政府《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通知》(江人社發〔2010〕573號)行為的,將追究責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十三、聯系電話
報名資格條件及資格審核事項的咨詢電話0750-3509011,江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綜合協調部陳小姐;招聘政策咨詢電話:江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員和雇員管理科0750-3873786、3873702;監督舉報電話:江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事監察科0750-3935275。
原標題:江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遴選事業單位職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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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15年11月6日
信息源:免費發布招聘信息_www.rcxx.com_免費招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