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15年岱山縣定向培養海島衛生人才招生(招聘)公告
根據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省發改委、省教育廳、省人力社保廳和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15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5﹞36號)文件精神,為切實提升基層衛生服務能力水平,緩解海島衛生人才緊缺狀況,經研究,2015年岱山縣繼續實施定向培養海島衛生人才工作。現將有關招生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計劃
2015年岱山縣定向培養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層次5名,預防醫學專業本科層次2名,臨床醫學專業專科層次6名,護理學專業專科層次5名。
二、招生(招聘)對象信息源:免費招聘網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
1.2015年報考普通高校理科、志愿從事海島衛生工作、填報理科第二批提前錄取的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本科臨床醫學專業志愿的岱山戶籍考生。
2. 2015年報考普通高校理科、志愿從事海島衛生工作、填報理科第二批提前錄取的浙江中醫藥大學本科預防醫學專業的岱山戶籍考生。信息源:免費人才網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
3.2015年報考普通高校理科、志愿從事海島衛生工作、填報理科第三批提前錄取的湖州師范學院專科臨床醫學專業志愿的岱山戶籍考生。
4.2015年報考普通高校(文理兼招,其中文科3名,理科2名)、志愿從事海島衛生護理事業、填報第三批提前錄取的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專科護理學專業志愿的岱山戶籍考生。
三、定向培養招生院校
1.定向培養招生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層次由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承擔培養任務。
2.定向培養招生預防醫學專業本科層次由浙江中醫藥大學承擔培養任務。
3.定向培養招生臨床醫學專業專科層次由湖州師范學院承擔培養任務。
4.定向培養招生護理學專業專科層次由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承擔培養任務。
四、招錄與招聘
2015年定向培養海島衛生人才工作實行招生與招聘并軌進行。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按考生戶籍以縣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具體程序如下:
(1)填報志愿:符合條件考生按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本科安排在第二批提前錄取,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填報第二批提前錄取的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臨床醫學、浙江中醫藥大學預防醫學專業志愿;專科安排在第三批提前錄取,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填報第三批提前錄取的湖州師范學院臨床醫學、浙江舟山群島新區旅游與健康職業學院護理學專業志愿。各考生填報志愿后,同時將考生填報志愿表復印件送至岱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備案。
(2)組織體檢: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提供給招生院校,岱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根據院校提供的考生名單及時組織考生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
(3)網上公示: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比例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岱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網站公示3天。
(4)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商縣人力社保部門后,岱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各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簽訂協議時,考生請隨帶本人身份證、戶籍本、準考證和高考成績單等原件和復印件。
五、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專科層次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等按三年共2萬元、生活費按三年共6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并按有關規定予以發放。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本科層次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等按五年共5萬元、生活費按五年共1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
六、就業與待遇
2015年按本公告規定入學的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對其進行體檢和考察,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核工作細則》執行,體檢和考察合格的畢業生回岱山縣醫療衛生服務機構工作。具體工作單位由衛生計生部門商人力社保部門確定,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畢業后醫師規范化培訓。各級政府給予學費補助的人員,原規定的服務期限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時間。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相關執業資格和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醫療衛生單位從事醫療服務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并且雙方按有關協議和聘用合同約定。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岱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考生如有疑問可向岱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組織人事科咨詢,聯系電話:4472018、4472356。
岱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岱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6月22日
信息源:免費發布招聘信息_www.rcxx.com_淘才招聘網